返回
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外经贸局需申报材料

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外经贸局需申报材料

时间:2007-9-12 8:07:2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1、审批合资、合作企业需要申报材料(市直属企业一式四套,市、县、区企业三套,其中至少一套正本)(1)设立合营企业申请报告(一式三份);(2)企业名称预登记核准通知书;(3)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协议、合同、章程(包括实物投资清单、企业进口物资清单等其他合同附件,其中至少提供一份协议、合同、章程正本);(4)合资、合作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注明在原单位所在职务,合作企业不设董事会,仅设立联合管委会的,提供主任、副主任、人选名单);(5)投资各方对董事长、副董事长及其他董事(或者主任、副主任、)的委托书(由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派);(6)投资各方有效的营业执照(执业登记证明)复印件,外方合法的开业证明、资信证明,外方投资者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境外投资者是自然人的,提供有关身份和资信情况(或个人存款)的有效证明;(7)计委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8)计委项目建议书及批复;(9)合作双...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