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关于建立群众建议意见“公议销号”制定的具体规定

关于建立群众建议意见“公议销号”制定的具体规定

时间:2007-9-22 14:19:1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关于建立群众建议意见公议销号制定的具体规定为了认真落实县委关于群众建议意见公议销号制度的通知精神,切实转变我局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密切和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学教成果,特制定我局公议销号制度具体规定。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1、成立群众建议、意见公议销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段湘平;副组长:谭冬珠、沈云钦、宁资平;成员:谭新元、吴昔生、谭佑冬等同志。2、公议销号的具体工作由谭新元、谭佑冬两同志具体负责群众建议、意见的收集、整理、分类,建立台帐,张榜公布,组织评议、销号等工作。二、广辟渠道,征集意见1、建立局长接待日。每月1号、11号、21号,正副局长在机关接待室办公一天,接待来客来访,收集各方意见建议,答复解决疑难问题。2、在下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公别设立意见征求箱,收集群众建议、意见。由局销号工作组对局机关意见征求箱每天开箱一次,对下属各单位的意见征求箱...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