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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自查自评报告

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自查自评报告

时间:2016-11-19 10:39:1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自查自评报告自治州人民:根据《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办法》(国教督办〔2015〕6号)要求,我市对全市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进行认真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6所,其中小学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含3个教学点),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班113个,其中小学教学班84个,初中教学班29个;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3314人,其中小学在校生2498人,初中在校生816人。目前,全市义务段学校共有教职工327名,其中小学教职工206名,初中教职工121名。20162017学年,我市基础教育学校校舍总面积79314.42平方米,其中中小学校舍面积62327.42平方米(小学校舍面积8367平方米,九年一贯制学校面积19516.42平方米,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面积3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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