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工作保障措施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工作保障措施

时间:2014-7-13 6:27:2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切实重视和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各级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职能作用,把教育督导作为宏观管理教育的重要措施,善于运用教育督导推动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在进行教育决策时,充分听取教育督导部门和督学的意见;在实施教育管理时,把教育督导作为重要手段;在检查教育工作时,把教育督导作为重要内容;在评价地方和学校教育工作时,把教育督导结果作为重要依据。特别要建立相应激励机制,重视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以此作为和教育行政部门实施拨款、评优选先、表彰处罚的重要依据,成为考核地方和学校教育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二)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检查评估的管理。各类教育督导、检查、评估、验收等,统一归口教育督导部门统筹管理,各相关部门应积极支持、配合,切实纠正过多过滥检查评估和验收的现象,减轻基层和学校的负担,提高教育督导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三)要坚持依法督导,不断规范督导行为。教育...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