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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情况介绍

区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情况介绍

时间:2007-12-28 16:49:4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区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情况介绍一、精神文明建设总体状况1990年5月,被市委、命名为“市文明单位”。1996年11月,作为全市基层法院的代表,院长同志出席在召开的“全省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1997年4月,被命名为“市文明单位标兵”。1999年3月,按照市区文指委届满通知,经重新申报接受复查,再度获“市文明单位”、“市文明单位标兵”称号。1999年3月,被评为“市窗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04年1月,按照市区文指委届满通知,经重新申报接受复查,再度被命名为“市文明单位”。近年来,我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市区文指办和上级法院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这一工作重心,以文明建设总揽全局,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公正司法,文明办案,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各项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开展,从实际出发抓好物质基础建设,不断赋予文明建设新的内容,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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