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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公安消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如何加强公安消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时间:2010-1-14 18:39:2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始终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今年11月,部局党委制订并下发了《公安消防部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以下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是今后5年公安消防部队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依据,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要求,全面推进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一、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构建符合公安消防部队特点的惩防体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明确指出,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新的时代条件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为实现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保证。公安消防部队既从事社会面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又担负着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任务,而人员编制隶属于公安现役编制。因此,构建符合公安消防部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统筹反腐倡廉与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自觉地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放到各级党委工作大局中来把握,放在消防工作与部队建设的大局中来谋划,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增强中心意识,紧密围绕防火灭火中心工作,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寓于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着力转变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体制机制,确保可持续发展思路的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加强和改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措施,把反腐倡廉工作与深化消防工作改革创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努力做到消防工作开展到哪里,反腐倡廉工作就跟踪到哪里;权利运行到哪里,反腐倡廉体系就建到哪里;消防队伍建设到哪里,预防惩治腐败体系就编制到哪里,努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适应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发展变化,更加富有实际成效。二、坚持以惩防并举、重在建设为原则,全面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明确了“惩防并举、重在建设”的工作原则,要求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使惩治与预防、教育与监督、深化体制改革与完善法律制度有机结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是对我们党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因此,在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继续保持遏制腐败的强劲势头,以查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利用人事权、执法权、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严肃惩处腐败分子。同时,反腐败更要注重预防,要多管齐下,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政策和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各级党委班子建设的首要任务;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警建设,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贯彻,认真学习党的各级领导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性修养和从警道德修养,打牢廉洁从警的思想政治基础。深入开展理想信念、科学发展观和廉洁自律教育,认真学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和党纪法规,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从警道德修养,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改进领导作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着力解决廉洁自律不严、公仆意识不强和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到部队政治教育总体部署,融入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教育、大培训”、“三争优”和弘扬新时期消防精神活动之中,深入开展忠诚教育和党纪法规、执法为民、廉洁从警等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开展廉政征文、主题演讲、书法摄影比赛、读廉政书、唱廉政歌等丰富多彩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勤政氛围。三、坚持以体制机制建设为动力,努力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是基础。不仅教育、监督本身要靠制度来规范,而且教育、监督的实施也要用制度来保证。从某种意义上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就是一个制度体系,是一个由整体制度和局部制度、综合制度和配套制度相互结合、相互衔接、相辅相成的一个严密的制度反腐体系。要按照坚持整体性、科学性、有效性相统一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一是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地方大学生入警公开招录以及士官选取公推公选等办法。推行考核与考试相结合选拔团职领导干部。开展选人用人群众满意度调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建立用人失察失误追究制度和干部“带病上岗提拔”责任倒查制度,着力解决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二是推进消防行政管理工作改革。完善消防行政管理决策机制,健全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协商和协调机制及公示、听证制度,探索建立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制定《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运用,不断完善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适用标准,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三是推进后勤管理工作改革。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作用,对部队被服装及部分装备物资进行统一采购、统一管理;建立完善部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实行严格的资格预审、招标公告发布、投票、评标定标以及惩戒办法,探索建立重大投资项目专家评议论证制度、公示制度、审批制度。探索实行向建设工程派出纪检监督员制度;深化物资采购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管采分离”工作机制。四、坚持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不断推动惩防体系建设创新发展。预防和惩治腐败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要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由于腐败根本上是对公共权力的滥用,要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必须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保证正确赋权、规范用权、有效制权,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此,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党委议事规则、党委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制度;完善和落实党委成员联系党员群众、上级党委成员参加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廉政档案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等制度;结合2009年新修订的《消防法》颁布实施,修订完善各项消防监督执法规章制度;完善重点敏感岗位人员交流轮岗制度,全面提高干部素质,避免和减少不廉问题发生;完善士官选取公示制度,以公开求公正;加强对部队工程、物资管理工作的监督,严格落实公安消防部队基本建设和物资采购审计监督管理规定,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决策失误、权力失衡、行为失范;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加强“钱变物”的管理。对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经费标准、预算经费收支情况及基建投资、大宗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开。加强各级纪检监督机构和力量建设,建立健全组织、配齐配强人员、整合监督力量,提高人员素质,发挥监督效率,确保公共权力行使法律化、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要科学地配置权利,强化监督制约,发挥社会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切实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最终使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败、不敢腐败、也不能腐败。以上是本人的几点粗浅认识,我坚信通过建立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健全法规制度,有效形成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从源头上继续深化改革防止腐败的体制机制,消防执法、人事工作、后勤管理、风气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会得到进一步遏制,党风警风建设明显加强,官兵严重违法违纪和刑事案件明显减少,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从而全面推动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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