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区建设局政风行风建设服务承诺

区建设局政风行风建设服务承诺

时间:2009-1-6 2:43:1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区建设局政风行风建设服务承诺根据福建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划管理的法规、技术规范,做出服务承诺如下:一、承诺内容1、依托我局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服务窗口,切实落实首问责任制和服务承诺制。根据业主需要办理的事项,提供办事须知、格式化表格,并一次性告知业主必须提供的各种材料,杜绝就同一事项让业主多次往返询问的现象。2、为进一步加快审批速度,在复杂的环节上可以采取交叉办理的方式,比如在报件到我局后可以同时办理其它一些相关手续,以缩短办证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坚决做到7个工作日内并且力争提前(5天内)完成审批。3、要主动及时与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努力帮助企业协调审批中碰到的部门互为前置审批等矛盾,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二、违诺责任工作人员若不能履行上述承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