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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梅种植收购合同(台州)

杨梅种植收购合同(台州)

时间:2013-9-25 7:58:0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收购方(甲方):种植方(乙方):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杨梅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基本情况品种等级单位数量价格/保护价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合计第二条 质量要求:。第三条 甲方负责提供无偿技术指导培训。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指导方法进行种植管理,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并在采摘前天停止使用任何药物,确保杨梅无农药残留。第四条 交(提)货及验收方式:;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第五条 双方凭收购凭证现金结算,期限为。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的,以保护价收购;若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的,按市场价收购。 .fanwenq 第六条 违约责任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交付的杨梅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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