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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党员制度

评议党员制度

时间:2007-9-22 15:07:3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做出客观的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二、民主评议党员基本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摆事实、讲道理,对照标准,严格要求,不蓄意整人。2、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允许党员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评议的意见。对不合格党员,党组织的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3、坚持平等的原则。不论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在评议标准上人人平等,一视同仁,严格要求。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县,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县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四、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l、学习教育阶段。学习内容以新党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及上级行党委有关文件为基本内容,着重抓好政治理论教育、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2、自我评价阶段。自我评价主要是对照新党章中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清理思想,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写好个人总结材料,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经党支部审定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自我总结。3、党内、党外评议阶段。首先在党小组或党支部内进行党内互评。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不搞评功摆好。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解剖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别人。对不宜公开批评的问题,可采取个别谈话等方式,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党内互评后,可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法,听取党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党支部会议,把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需要核实的情况,再进一步调查、核实。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对确定的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5、表彰、处理阶段。经过民主评议,根据党内和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照党员标准,由党支部做出评议结果,依次分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对优秀党员要给予表彰,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要给予口头或书面形式的表扬。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对待,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是:共产主义信念发生了动摇,不愿履行党员义务;组织观念淡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忘记了党的宗旨,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工作不积极、不认真、拖拉敷衍,或长期旷工、消极怠工,完不成本职任务;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敢开展斗争,甚至当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逃脱等等。对不合格党员要分析不同情况,采取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等处置。进行组织处理要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要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法。达到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组织战斗力的目的。6、民主评议党员形成的材料,要归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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