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房屋租赁合同(乡镇)

房屋租赁合同(乡镇)

时间:2007-10-1 1:13:4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出租人):,男,住市镇村组。乙方(承租人):,男,住市镇村组。第一条总则1.1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经充分协商,达成此房屋租赁合同。第二条房屋租赁的相关内容[本文出自.2191]2.1房屋概况:房屋位于如皋市镇居委会组、公路南侧。租赁范围:前排车间六间,西侧生活房屋四间,原办公楼第三层提供宿舍三间。2.2租赁期限:三年,自2006年2月1日起至2009年1月30日止。2.3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1)租金标准:人民币15000元/年。其中:车间11000元;生活用房4000元。(不含税)。2)给付方式:第一租赁年度的房屋租金由乙方在订立本合同时给付10000元,余款在2006年6月1日前给付;第二、三租赁年度的租金在分别在2007年12月31日和2008年12月31日前全额给付。2.4房屋的用途:用于服装加工。2.5租赁房屋的修缮:由甲方承担。...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