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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水产养殖业控制管理工作通知

沿海水产养殖业控制管理工作通知

时间:2014-11-12 10:12:3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按照全市的战略布局和建设的发展要求,将重点发展精品钢铁、装备制造、精细化工、临港物流和现代旅游五大主导产业,建设沿海经济带。目前正在制定该区域的功能区划和产业规划。为防止区域内产业发展给水产养殖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经研究提出如下下管理通知:一、该区域不准新建水产工厂化养殖厂或新增工厂化养殖面积。对已建成使用的,由县水产部门负责实施监管,严格限制养殖品种、控制养殖规模。对已批准在建和待建的,由县国土资源部门协同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予以停工、收回批复,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对未经批准私自建设的,由县国土资源部门协同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依法停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该区域内所有从事水生动植物养殖的池塘,不准养殖海参等越冬品种,鼓励从事对虾、鱼类等生长周期较短品种养殖。县水产部门负责强化监管,并只对从事非越冬品种的坑塘养殖户发放水产养殖许可证。三、妥善处理该区域已有养殖越冬品种坑塘的相关问题。对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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