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人民法院书记员的管理

人民法院书记员的管理

时间:2007-9-20 7:59:4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的管理2003年10月27日颁布的《人民法院管理办法》是的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里程碑,它对于有效解决旧的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起到了重大作用。本文通过试图分析旧的管理体制的弊端,以凸显此次改革的重要意义,并通过《人民法院管理办法》颁布后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探索了的管理制度。关键词:管理体制单独序列终身制建国以来,人民法院与审判人员同属国家行政干部序列,一直沿用着由到助理审判员再到审判员的晋升模式。这种管理体制与计划管理体制相适应,具有以下一些特点:职位有着明确的晋升方向,目标明确,容易激发工作的积极性;接近审判工作,熟悉审判工作的全过程,使工作成为实际意义上的法官的上岗培训;法官与之间“师徒式”的管理模式便于对进行培养;等等。但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的建立,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旧的管理制度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需要,改革已势在必行。一、人民法院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及其现实意...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