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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约经销合同

产品特约经销合同

时间:2013-7-28 3:07:0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合同于200年月日在中国,由合同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按双方同意的下列条件发展产品经销业务,维护产品经销网络:1.合同双方:(甲方)公司住所地:负责人:传真:(乙方):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传真:2.指定与接受甲方指定乙方为本合同第3条约定的经销产品在的特约经销商,从第4条所列区域的顾客中从事经销产品销售业务,乙方接受上述指定并依本合同承担义务。上述指定并非地区独家经销商。本条指定的期限为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期限届满前双方可协商续展本合同。公司须按实际情况详细填写特约经销商登记表,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经营风险不承担责任。乙方应遵守有关产品销售的法律规定,依法办理有关许可和手续,并承担相关税费。3经销产品本合同约定的经销产品包括下列产品:;;;甲方有权更改产品类别、技术指标且无需提前通知。4.经销区域:仅限于.5.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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