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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摒弃习惯性违章

坚决摒弃习惯性违章

时间:2009-5-7 6:44:0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习惯性违章”故名思义就是对违章现象习以为常,见怪不怪,如家常便饭,周而复始,反复重复违章,最终形成的一种习惯行为。这种“习惯”可千万要不得。众所周知,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究其原因,无不与违章有着紧密的联系。也就是说每次违章都是在生死线的路口上徘徊,每次都必须在死亡与生存之间作出一次抉择。“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这种“习惯”又能让你抉择几次呢?就算侥幸这次违章成功,跨上了生死线中“生”的列车,但下一次是否还会有这样的好运气呢?因此,杜绝违章,坚决摒弃习惯性违章,跨越生死线、永葆“生”的希望的正确抉择。杜绝习惯性违章,必须从根本上消灭其滋生蔓延的土壤。剖析习惯性违章的根源,主要有以下几点:“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得不牢,安全意识淡薄,存在着轻视“三违”的现象。有的对违章现象“看惯了、干惯了、习惯了”,工作中凭想象、凭经验就是不凭规章,“差不多”的声音不绝于耳。图省事、怕麻烦,侥幸心理严重。为突击完成任务,仓促上阵不顾安全。按章作业势必会给工作增加“不必要的难度”,规范作业不如非规范作业随心所欲、自由度大,致使部分职工抱着侥幸心理,工作中为图省工、省时、省力,明知违章、明知危险,但为了“撞大运”、“图省事”而故意违章。偶尔违章,但都平安无事,便以为这次也不会出事,如此违章了一次又一次。盲目“英雄”心理。部分“勇士”干活雷厉风行,不拘小节,视小心谨慎为婆婆妈妈。自以为福大命大,吉星高照,艺高胆壮。当豪气涌来,便把按章抛之脑后,盲目蛮干,谁知马有失蹄,“英雄”的代价往往是非死即残。好人主义盛行。不想得罪人,甘当“老好人”。生产中见到违章,“磨不开面子”,怕“逞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规劝,不制止,不汇报。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违章蛮干。认为要完成任务就得违章,不违章就完不成任务。习惯性违章虽然只在部分职工中存在,但危害极其严重。它的存在,使安全生产无法保证,职工生命受到威胁,企业财产遭受损失,政治形象受到破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容不得半点马虎。在煤矿这种特殊的作业环境中,一次违章不一定造成事故,但是事故的发生一定是由违章造成的。坚持以人为本,多管齐下,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教育、预防、监督和制度保障,才能有效地遏制习惯性违章陋习,确保安全生产。一是强化职工安全教育。人是违章行为的实施主体,人的思维即主观意愿是违章行为产生的内在的、根本的、必然的原因。因此,职工安全思想意识的提高,这是遏制违章行为的关键所在。要利用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开展安全法规教育、安全形势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切实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引导他们牢固树立起安全法制观念、安全责任观念、安全大局观念。要深入开展事故案例教育,使职工从事故中受到教育,得到启发,从而自觉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远离“三违”,抵制“三违”,拒绝“三违”。二是强化职工安全培训。通过专业讨论、多级办班培训、有奖问答等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及遵章守纪等方面教育,使职工真正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技能,熟知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识别方法,全面提高自身安全技术水平和自我保安能力,增强职工的违章免疫功能,及杜绝和预防习惯性违章的能力。三是建立齐抓共管的立体防范体系。充分发挥安监职能部门、区队干部、青岗员、群检员及职工家属保安的重要作用,利用“株连”政策和奖罚机制,建立班与班之间、组与组之间、职工与职工之间互相监督、互相制约违章行为的控制关系,构筑起全员、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和违章控制体系,切实使职工不想违章、不愿违章、不敢违章。四是加大处罚力度,在对违章行为进行严格、细致的责任追查,责任分清、错误指明,让责任人心悦诚服的同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并组织他们现身说法,做到“曝光使其脸红、罚款使其心疼”,心理上受到震撼,经济上蒙受到损失,使违章者更加牢记事故教训,绝不敢再犯,同时也让其他职工受到深刻的教育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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