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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要点

车辆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要点

时间:2015-11-24 15:33:3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规范化建设要点一是严格落实车辆派遗管理。车辆使用坚持谁派车、谁负责,谁用车、谁负责,谁开车、谁负责的原则;支队领导的行政用车由支队领导负责使用审批,离开眉山辖区要报指挥中心登记、后勤处备案;机关各部门的车辆在市中心城区使用时,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批,驶离中心城区到其他区县时,由各部门负责人报支队分管领导审批;区、县消防大中队在本辖区行政用车由大中队主官负责审批,并做好登记,同时中队哨兵还应做好车辆出入营门登记;车辆凡离开眉山行政区域,必须报支队军政主官审批,填写派车单,并报指挥中心登记备案。大中队行政车辆驶离本辖区必须先报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值班调度班长将用车人员、驾驶员、用车事由、用车地点、用车时段等如实填写,并根据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签字(相关领导不在时通过电话审批),领导审批同意后,值班调度班长及时登记并回馈用车单位或人员,单位登记后方可用车。中队执勤消防车辆因灭火救援调动使用按《公安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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