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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委托代理协议

股权委托代理协议

时间:2014-3-9 10:03:3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本协议在下列当事人之间签署:1、甲方(委托方):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传真:邮编:2、乙方(受委托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传真:邮编:鉴于:1.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上市公司公司(证券代码,以下简称)的万股国家股股权(占股本总额的%),系的第一大股东。2.乙方系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3.甲、乙双方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甲方拟将其持有万股国家股股权转让给乙方,目前正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4.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理行使其持有的的万股全部国家股股权,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甲方交付的股权代理事务。为此,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股权托管目的由于乙方拟将其通信事业部和系统集成事业部从事通信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开发、生产的全部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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