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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供电局临时用工安全协议(个人)

无锡供电局临时用工安全协议(个人)

时间:2007-12-28 15:52:2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临时用工安全协议(个人)编号:甲方(用工方): 乙方(出工方): 甲方因工作(或工程)需临时用工。为明确双方安全责任,防止乙方人员发生事故,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一、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乙方工作。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佩戴甲方印发的胸卡。二、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开工会、收工会。工作前,甲方应向乙方交待安全及防止人身触电的有关注意事项;乙方应在甲方的监护下从事指定的工作,严禁单独在电力生产区域内进行任何工作。三、在电力生产区域内工作、有可能造成危险或引起高压设备停运时,甲方应设安全监护人员,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护;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护人的有关安全指令。四、甲方必须按规定为乙方配置合格的劳动保护及安全用器具。五、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集中精力,认真负责,不得超越甲方工作负责人布置的工作范围,严禁从事任何电气运行设备的操作。六、乙方在施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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