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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山紧急救援服务协议书

煤矿矿山紧急救援服务协议书

时间:2013-7-11 23:25:2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委托方:(甲方)霍州煤电集团乡宁昶元煤业有限公司服务方:(乙方)霍州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煤矿安全规程》第493条的规定和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和霍州煤电集团公司的要求,为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快速有效地处置矿井灾害事故,保护矿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利的矿山应急救援保障服务。受(甲方)霍州煤电集团乡宁昶元煤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乙方)霍州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承担甲方矿井建设期间的矿井突发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经双方共同协商,形成如下协议。?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矿井建设期间的基础资料:1、提供本单位资质(相关证件的复印件);、2、提供本单位参与施工人员的培训情况3、提供矿井初步设计及矿井地质说明书、矿井瓦斯等级和有害气体情况、煤尘爆炸危险指数、煤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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