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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联产经营承包合同(二)

土地联产经营承包合同(二)

时间:2013-10-27 13:30:1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订立合同双方:县乡村组,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户主,以下简称乙方。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甲方将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其中,一等地亩,二等地亩,三等地亩,四等地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筑物。第二条 承包期限承包时间共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2.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3.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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