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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管理奖罚细则(讨论稿)

专任教师管理奖罚细则(讨论稿)

时间:2008-12-6 21:52:1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专任教师管理奖罚细则(讨论稿)一、考勤1、全勤计30元/月,办公时间:8:00——10:00。2、病假一个工作日扣2元(需出示病历或病情证明);请事假一个工作日扣10元(每月最多只允许3天);迟到:5分钟以内扣1元,5-30分钟扣5元,迟到30分钟以上者以旷工论处;无故旷工者一次全扣,另加罚20元/次,连续及累计达3天以上者责令停课学习。3、事假需事先调好课,学校不安排代课,病假需本人(危、重可亲属代替)亲自向校长或教导处或值周领导请假,学校安排代课,否则学校不予安排代课,若所任教班级无人上课便以旷课或矿工论处。4、办公时间外出办私事每月累计时间折算为事假(30分钟以内/次不计);、上课时间无故频繁进出教室每次折算为迟到1次。5、领导查堂迟到2元/次(5分钟以内),早退5元/次(5分钟以内),旷课(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及无故不上课且没有人代课)扣20元/节,发现一节放鸭子课扣10元6、函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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