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公安机关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公安机关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时间:2008-12-20 5:17:5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新时期全区公安机关的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落实从优待警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安机关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指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在同级、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围绕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形式和方法,坚持不懈地进行信念、优良传统、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形势政策教育,对民警政治态度、思想意识、行为方式进行正确引导和规范,有效解决民警各种思想问题而经常开展的思想教育工作和思想转化工作。第三条 公安机关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民警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引导民警争先创优,调动民警的自觉性、积极性、创造性;准确把握民警的思想脉搏,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排解民警思想疑虑和问题;消除民警工作中的紧张焦虑情绪,缓解心理压力;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尽力解决民警实际困...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