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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工程施工协议书

修建工程施工协议书

时间:2009-11-9 22:30:5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施工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修建工程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大屋面整修、新建储水池及游泳馆维修2、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09年5月15日竣工日期:2010年10月15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3、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4、暂定合同价款金额(大写):贰佰壹拾万元(人民币):8300000元5、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发包人工作l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发包人会按协议条款所述的时间通知承包人去接收工地,承包人须在该通知上注明的日期按时接收,并在接收工地后立刻展开有关工作。l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工程开工前将工程所需临时用水、用电提供至建筑红线外l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工程开工前l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工程开工前l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工程开工前l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以书面形式交验,并于交付施工现场时,在现场实际交验.l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另行议定l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本建筑周围或地下有上述需保护内容,承包人应提出具体保护措施方案,由发包人征得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同意后,由承包人实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提出预算,发包人同意后支付。(2)承包人工作:l日夜雇用足够数目及称职的保安人员于工地上,并提供一切所需的照明、防护装置、栅墙和保险器具以防火灾、意外和损失。l对所有物料、设备、机械和工具等的损坏或失窃负全责。l承包人须对与本工程有关或本工程进行期间发生或本工程引致的人身伤亡负费用、责任、损失、索偿或诉讼的法律责任,并须保障发包人免负该等责任,除非有关伤亡是发包人或其应负责的人所引致的。l承包人须对与本工程有关或本工程进行期间发生或本工程引致的财产损坏负费用、责任、损失、索偿或诉讼的法律责任,并须保障发包人免负该等责任,惟有关损坏必须是承包人、其雇员或代理人或是任何分包人、其雇员或代理人的疏忽、遗漏或过失所引致的。l承包人须避免因进行及完成本发展项目而引起的一切扰民事宜,承包人须负责及承担一切因此而引起的纷争协调及保障及赔偿发包人因承包人不力、错失等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因上述要求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如工期索赔等,一概不被接纳。l在工程进行期间,每天须尽快而经常地从工地上清除一切垃圾、不用的支撑、板条箱、多余物料等,使不阻碍通道和方便检查所有工程。遵从发包人的任何关于清除垃圾或整理工地的指示。l承包人不得在施工场地内堆积垃圾以免妨碍各施工人员或单位顺利进行有关工程。6、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7日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7日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基础结构、结构封顶。如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进行检验就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发包人可以要求再检验,发包人将不负责任何事后的挖开检查、试验及修补的费用,亦不会给予任何工期延长,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担.。8、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承包合同签订后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以后承包人每月20日向监理单位申报工程进度款申请,发包人按照监理单位审核确定的进度款的80%支付给承包人,当工程款支付至总款项的80%时停止支付。其余款项待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10天内保留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外,其余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9、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30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3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结算。根据工程性质,合同总价为暂估价,双方协商结算据实调整,承包方依据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1)及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05)及其他相关定额编制结算书。结算书编制主要依据如下:①经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人确认的现场施工图;②发包方签认的变更洽商;③相关补充协议及补充资料;④发包方及监理确认的认价单;⑤北京市第26期造价信息、相关市场价及国家相关文件;10、竣工验收(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3套竣工图由于承包人不能按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价款不能结算时,发包人不承担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此时,承包人不得因此拒绝按合同规定就合同项下工程承担保修责任。(2)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竣工验收报告经过发包人、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批准之日将合同项下工程交付发包人所有,并自该日起7日内将一切施工设备及所有施工人员撤出工地(依约进行修改的除外)。11、保修承包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79号令颁布实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合同条件的有关约定,对整个工程承担保修责任;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保修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2、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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