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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开展“争先创优”的通知

关于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开展“争先创优”的通知

时间:2008-3-30 14:36:3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药检所,市局机关各处室:根据省局《关于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开展“争先创优”三项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苏食药监办〔2005〕56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干部职工中继续开展以“争先创优”为主题的三项评比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比内容和标准(一)“团结、开拓、廉洁、高效”的好班子1、认真学习贯彻、全体会议精神、带头实践,坚决贯彻执行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注重班子建设,团结协作,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在三个文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在创建文明行业中做出显著成绩;具有领导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驾驭全局的能力。2、坚持议事规则,坚持,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公正执法,廉洁从政,班子成员模范遵纪守法。3、成员熟悉业务,精通本职工作,办事高效,服务热情,作风扎实,奋发有为,争创一流,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工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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