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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商贸系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企业出让合同》补充合同

《县商贸系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企业出让合同》补充合同

时间:2006-11-28 16:57:2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甲方县商业总公司。住所地:县城人民中路。法定代表人张,总经理。县饮食服务公司。住所地:县城人民中路。法定代表人,经理。乙方县杨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杨社”)。住所地:县杨镇杨村。法定代表人张,主任。县城关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城关社”)。住所地:县城人民中路。法定代表人赵,主任。丙方为推进县商贸系统企业改制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农村信用社金融债权,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落实乙方金融债权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下属企业县饮食服务公司于年月日从杨社借款1笔金额330000元,于年月日从城关社借款1笔金额350000元,截至本补充合同签订日,拖欠利息元,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合计元。二、甲乙丙三方对上述借款用于县饮食服务公司的事实及借款本金利息金额无异议。三、因企业改制,甲方现将下属企业县饮食服务公司转让给丙方,对所欠乙方的债务一并转让,对此甲乙丙三方均表示同意。四、从《县商贸系统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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