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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情况的报告建委

关于对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情况的报告建委

时间:2008-3-30 10:29:0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建设部:按照《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建住房[2001]61号)要求,我厅及时转发部里文件,并对全区危旧房屋大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近几个月以来,全区全面开展了房屋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采取措施我厅接到建设部文件后,厅领导对这次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工作十分重视,在家主持工作的吴龙副厅长和分管副厅长余向东同志对此项工作都提出了具体要求。4月25日,我厅以内建房字[2001]92号文转发了建设部的通知,并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必须在雨季来临之前,将检查发现的危险房屋整改完毕,以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大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首先由房屋产权人自查、自报、自改,然后在6月15日前,由各盟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检查,最后在7月15日前由自治区建设厅组织检查组进行抽查。各盟市接到通知后,普遍成立了检查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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