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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管理所现状

文物管理所现状

时间:2011-10-26 9:03:0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文物管理所现况1、《文物保护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发展文物保护事业。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家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的事业性收入,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国家鼓励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文物保护社会基金,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2、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的通知(国发〔1997〕13号)各地方、各有关部门应把文物保护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财政预算中安排的文物保护经费应逐年有所增加。3、现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处,文物保护点处,馆藏文物件,其中一级文物件,二级文物件,三级文物件,未定级文物件。(参考文管所基本情况)4、经费严重不足,没有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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