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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征收管理工作意见

契税征收管理工作意见

时间:2014-10-16 7:46:1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加强契税宣传工作。财政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根据理行税法及相关政策,辑录简明扼要群众喜闻乐见的契税宣传资料,整理契税政策知识问答,拟定清理通告,坚持税法宣传的经常见、制度化。通过宣传,应税行为发生后,达到纳税人自觉定税、征收机关方便缴税、协税人员(单位)主动扩税、县乡(镇)政策认真管税的征管效果。二、限时清理应缴未缴契税。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契税应税行为进行认真清理,将从财政、国土资源、房产管理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稽查组,对近年来办理的土地及房屋权属转移情况进行清理登记,然后稽查组通知征收机关组织征收。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欠税信息。对于财政供养人员欠缴税款,由征收机关下达纳税通知书,限期交纳。在规定期限内不补税又不说明理由的,财政局可从工资中扣缴;对于非财政供养人员的欠税补缴,由征收机关组织有关人员按程序集中时间上门征收,县财政适当安排征收经费,用于一线征收人员的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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