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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方案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方案

时间:2008-8-29 10:00:0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持续快速发展,根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暂行办法》(上文[2007]73号)的通知,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第一条实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对下列内容必须予以公示:(一)本单位行批服务所涉及的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以及承办部室、承办人员、负责人姓名;(二)本单位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违诺的投诉、处理办法;(三)除外其他应向管理服务对象(企业)公示的内容。在办公地点醒目处设立政务公开栏,标明部室设置,印制相关材料,管理服务对象(企业)索要相关材料时,应无偿提供。对涉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决策,应当集体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第二条实行挂牌和持证上岗制度。本单位工作人员办公桌上要统一放置设有本人照片、姓名、部门名称及职务的标示牌,在单位工作时间应佩带有本人照片、姓名、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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