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执法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执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11 9:15:0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执法工作的通知有关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区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有效整治城市规划区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违法建设执法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进行违法建设的,由区国土、执法等部门,按各自职责查处,对拒不停工的,由区组织联合执法。二、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末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属违法建设行为,由区执法局依法查处。三、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审批规划建设的项目,属违法建设行为,以及过期的临时建筑,由区规划局依法查处。四、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属违法工行为,由区住建局依法查处。五、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