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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工(天车工)安全规程

行车工(天车工)安全规程

时间:2008-10-19 20:14:3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1.行车工须经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4.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5.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挡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6.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反车代替制动、限位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7.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8.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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