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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委托代理合同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

时间:2013-7-28 23:33:4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委托人(下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传真:受托人(下称乙方):律师事务所地址: 邮编:传真:甲方因(犯罪嫌疑人姓名)〔被 公安局(或检察院)羁押在看守所〕涉嫌(案由)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姓名)的辩护人,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委托事项1.人民法院一审审判阶段:□①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②会见被告人和与被告人通讯,听取其对案情的陈述和对指控犯罪的意见;□③收集或申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④担任被告人辩护人出庭参加庭审,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⑤向法庭提出书面证据、辩护词或者代理词;□⑥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⑦征询被告人对一审判决意见,提供相应法律咨询意见。□2.人民法院二审审判阶段:①代书上诉状,代为提起上诉;□②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材料,收集或申请收集调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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