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关于加强村级“两委”关系问题的思考

关于加强村级“两委”关系问题的思考

时间:2007-12-28 16:44:2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村作为党在农村的最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民作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自治组织,负责村务活动的日常管理。村和村委会是村级组织中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处于重中之重的地位。为此,认真分析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村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村“两委”关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一、完善村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是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客观需要1、“两委”关系不理顺,制约了村级建设实行村民自治,尤其是村委会直接选举,给人们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带来了巨大变化。在加快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步伐的同时,也带来了村与村委会关系不协调的问题。一是“唯我论”。一方面,村片面理解《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村务事无巨细地过问,方法简单,态度粗暴,充当“家长”;另一方面,村委会以贯彻落实《村民组织法》为由,置村的领导于不顾,我行我素,导致“两委”在...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