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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活动室管理制度

文体活动室管理制度

时间:2007-6-16 8:03:4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活跃机关业余文化生活,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加强活动室管理,确保安全、防火,保持环境卫生,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文体活动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其职责主要为按规定时间开关门,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维护、维修设备。二、文体活动室的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10:00—10:30,下午16:00—16:30,晚上18:00—22:00;节假日全天开放。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特殊情况另行安排。三、文体活动室主要为机关内部服务,原则上不对外开放,如需邀请外人参加,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四、凡来文体活动室参加活动者须自觉遵守活动室制度。五、文体活动室管理制度:㈠不超过规定时间,不影响工作。㈡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㈢注意公共卫生,不得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㈣活动人员请按照器材使用规则安全使用,爱护室内乒乓球桌、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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