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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外教合同

聘请外教合同

时间:2013-7-28 2:14:0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聘方)聘请(受聘方)为外籍工作人员(或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聘期为年(学校可按学期、学年定),自年月日到职之日起,至年月日离聘之日止。第二条 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商定如下:受聘方应按时、按质完成以上工作任务。聘方应为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受聘方在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聘方应予采纳。双方应积极合作。第三条 中国法定的工作日为:每周六天,每天八小时(教师按周课时填写)。第四条 聘方每月付给受聘方工资人民币元,并按附件规定提供各项生活待遇。第五条 受聘方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有关规定和聘方的工作制度。第六条 双方均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受聘方如中断合同,必须在离华前一个月向聘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聘方同意,受聘方仍应照常进行工作。聘方自同意之日起的两周后,停发工资,并停止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属的有关生活待遇,回国的一切费用自理。受聘方违犯中国法令,聘方有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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