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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

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

时间:2007-12-12 8:38:0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实施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35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36号令),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优化资产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现就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新体系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具有职能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各有关单位)占有、使用、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各有关单位的资产,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和接受捐赠形成的资产,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按照、财政部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要进一步明确各有关单位职责,抓紧建立“区财政局—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和具有职能的社会团体”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新体系。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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