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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工作职责

门卫工作职责

时间:2009-11-25 12:16:2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服从学校校长和主管副校长的领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二、保证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不脱岗、不离岗。三、执行学校门卫工作制度,做好来访、来客登记手续,登记单要存档。四、凡校外人员来访,若无校长、主管领导及办公室允许,无论自行车,还是机动车辆一律不得入内。五、要在门口值勤,不擅自离岗会客。学生在校期间大门一律关闭,不允许闲散人员入内。六、坐班时间,不允许教职工随意外出。有事需要外出,外出者要持校长或主管副校长的批条,否则禁止外出。七、门卫要穿戴专用制服上岗,自觉维护学校的窗口形象。八、接待客人或家长时,态度要和蔼可亲,讲文明用语,不说脏话;不打人,不骂人。九、要尊敬老师,爱护学生,树立服务意识,杜绝粗暴待人。十、遇到不法分子或社会闲散人员干扰正常教学秩序,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十一、切实管理好门口秩序及环境卫生。引导(ben文由wuyanrenjia)来校自行车、摩托车、机动车停在门口道路的东西两侧,大门口严禁停放任何车辆。门口卫生及时清扫,确保校门口、值班室卫生、干净、整洁。十二、每天晚上学生和老师离校后,要锁好教学楼每个大门(三个门)。配合安全值班人员,搞好夜间值班,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每天晚上,围绕教学楼三次巡视:0:00、2:00、4:00.十三、如果公物丢失或被盗,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适当赔偿、赔偿、负法律责任等处分。十四、负责学校所有报刊的收转工作,并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任务。十五、认真履行自己的值班职责,不因自己疏忽、在位不在岗或离岗等原因殃及师生安全。十六、在危机学生和老师生命安全的关键时刻,要敢于挺身而出,最大限度保护师生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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