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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前制约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探因

对当前制约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探因

时间:2006-11-28 17:26:1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自开展以来,经历了十几年的摸索日趋完善,但其相关制度仍就限制了当前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发展。一、民事行政检察申诉案件的日趋减少的案源,造成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数量的短缺。究其主要原因:一是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审理时间长、环节繁琐,使一部分当事人对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失去了耐心。例如,《民事诉讼法》对基层检察院仅赋予了一审案件提请抗诉的权利,一审案件经过基层检察院受理审查后,还须报请上级院审查后方可决定是否抗诉,程序复杂,耗时漫长,一件案件少则半年,多则一年,方可推动法院的再审程序,导致了申诉人对检察机关失去了耐心。二是法院系统内部制定了相关的案件质量改革措施,从客观上减少了案件的来源,许多法院加大了对法官道德修养,业务素质的培养力度,并将案件质量与考核、个人职务升迁、奖金福利挂钩,提高了法院的案件审判质量,避免了错案的发生,从而减少了民事行政检察申诉的案源。三是《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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