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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关于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

街道关于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

时间:2014-10-19 15:10:2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更好地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目标,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语言文字工作安排,切实加强机关语言文字工作,提高街道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水平,特制定街道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一、做好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宣传工作街道每位职工都是规范用语、用字的宣传员,每年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推广工作,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二、积极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街道的公务员、工作人员,都要达到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三、坚持自觉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制度做到五用普通话和十用规范字。即:五用普通话。在会议讲话用语、公共场合讲话用语、公务活动交际用语、机关内部工作用语、接听电话和接待来访用于,均使用普通话;十用规范字。在公文、印章、个人名片、单位名牌、指示牌、告示栏、奖牌奖状证书、宣传栏、签批、审批等处,一律使用规范字。四、领导率先垂范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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