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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

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

时间:2008-3-30 10:19:3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了认真贯彻四川、四川省人民《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保护和促进四川民营经济的大发展,结合四川检察工作的实际,特提出如下具体意见:一、更新司法观念,树立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执法理念(一)要坚定不移地把保护和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摆在检察工作的重要位置。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提出的“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深刻领会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检察职能,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增强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加快四川民营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二)保护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更新司法观念,立足检察职能,大力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司法观念,依法保护、鼓励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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