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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

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

时间:2014-7-6 14:46:5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人事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从事第二职业。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3、凡要求调入本校工作的教职工经学校考核,行政会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本校正式教职工。4、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5、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二、考勤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教务处负责考勤工作。各组、室设考勤员一名,(由组长担任),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上报教务处汇总公布。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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