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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证佩挂管理须知

中学学生证佩挂管理须知

时间:2009-5-7 1:43:3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中学学生证是学生证明自己身份的有效证件。学校要求所有学生在校园内必须主动佩挂好学生证,否则,将视为校外人员或以违纪论处。具体要求如下:一、学生须佩挂好自己的学生证方能进出校园。门卫或值日人员检查这项工作时,学生应主动配合好。二、学生在校园内的一切活动必须佩挂好学生证参加。三、学生证一人一证一号,不得转借给他人或作其他抵押。四、学生证遗失或无效时应及时(一天内)到政治处补办。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学生证:1、学生证上无照片或照片模糊的;2、照片与持证者相貌及姓名等内容不符的;3、时间过期的;4、学生证破损或夹贴有其它画、纸等物品的;5、学生证上内容涂改不实或模糊不清的;6、学生证与学生类型(通学与寄宿)配色不符的;7、学生证上没有加盖政治处公章的。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按违纪扣分处理,并列入到该生班主任工作考评中:1、校内不挂学生证或佩挂不规范的扣0.5分;2、不主动配合或逃避值日人员或有关部门进行检查的扣1分;3、为应付检查,把学生证传给他人使用的,双方各扣1分;4、态度不好或与检查人员发生口角的扣2分;5、学校将不定期抽查学生佩挂学生证情况,发现无证的,每人次扣2分。中学200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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