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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教育系统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14-7-6 14:36:2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预防和妥善处置我市教育系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维护教育系统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人民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深圳市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预防和处置教育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以、和为指导注2,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的原则,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的原则,对群体性事件及其苗头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力争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二、范围和级别(二)本预案适用于我市教育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通过集体上访、非法聚集、围堵、罢课、罢教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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