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责任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责任制度

时间:2015-5-28 7:36:1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责任制度县是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地质灾害频发,为了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省、市、县人民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院第394号令)、《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94号)和《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省人民第33号令),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责任制度。1、实行全年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按值班规定要求,实行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填写值班记录表、及时报告和处置地质灾害灾情。对灾情实行速报制度和月报制度。2、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局矿权环境管理股拟订全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经局领导审定后报县人民审批,由县人民批转各县乡镇人民及县直相关部门执行,3、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知识宣传。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利用“...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