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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离婚协议书

2011年离婚协议书

时间:2014-7-6 16:23:3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男方:女方:双方于年月日在佳木斯市区人民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双方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二、子女的抚养: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取名:,离婚后儿子由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2、男方可在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送回女方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与女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2)首饰。(3)双方各自名下的其他私人财产(如衣服、手机等)归各自所有。四、债务承担:1、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2、婚前个人债务:婚后个人债务:五、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元。六、双方确认对方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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