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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管理工作通知

河道管理工作通知

时间:2014-10-16 7:47:3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河道级别划分及监督管理职责按照“水系统一、区域分级和属地负责相结合”的河道分级管理原则,本县河道分为县、乡、村三级。跨县境的唐河及通天河为县级河道,由县水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其它跨行政村的小型河道为乡级河道,由乡(镇)人民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村辖区内小型河道为村级河道,由行政村负责监督管理。二、河道的建设与管理(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需经县水行政部门审查同意。(二)河道管理范围以内的土地划定为国家或集体所有;安全保护区的土地权属不变,使用时不得危害河道工程安全。(三)向河道内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将排污口的位置和尺寸、污水所含主要污染物成分、含量及其危害、日排污量等情况向河道管理机构申报,经同意后再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未经河道管理机构同意,环境保护部门不予受理。三、具体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村要切实加强河道监督管理工作。成立机构,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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