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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金融存在问题的思考

关于农村金融存在问题的思考

时间:2009-11-9 22:13:1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县域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和问题,找出制约农村金融发展的瓶颈,加大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力度,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步伐,是当前金融调查研究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近期我们对元氏县农村金融情况调研中,发现农村金融存在的一些问题应引起重视。一、县域金融支持的重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而形成风险过去大中城市为提高综合实力,将一些高能耗、高污染、低技术附加值的国家限制发展的产业行业如火电、水泥、造纸、纺织、化工等转移到离城市不远、交通便利的县域农村地区,逐渐成为当地金融支持的重点企业,银行投入了大量的信贷资金予以支持,并成为当地县经济发展的规模企业。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不断从环保角度、技术角度加大对这些产业行业限制,这些行业企业受各方面限制挤压,企业资金链中断,生产处于停滞或半停滞状态,企业贷款形成不良,影响到银行的生存与发展。二、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发放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对急需脱贫致富的农民群众,小额农户贷款无疑是火中送炭,是农民群众脱贫致富非常好的办法,这样好的办法,农村金融机构却难发放。究其原因:一是一些农民信用观念淡薄,出现小额农贷冒名借款、化整为零等违规行为,出现逾期贷款的催收不积极、逃废债务的行为,二是小额农贷业务量超常,放贷成本高,出现小额贷款不想放、大额贷款不敢放的问题,三是清收手段脆弱,形成不良后清收手段很难使用依法起诉、强制扣款、变卖资产等手段。四是农民风险防范能力弱,受社会、自然、市场条件的影响很大,一旦形成风险,小额农贷难以收回。如目前三鹿牌婴幼儿奶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殃及到农村奶牛养殖行业,元氏县奶牛养殖户损失惨重,牛奶价格从2元/斤一下跌到了1元/斤,由于滞销,出现养殖户免费供应本地居民喝牛奶现象。三、农村中小企业及农民贷款难目前农村信贷缺乏有效的风险保障机制,缺乏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的担保体系,农业向特色产业化发展初级阶段中,出现风险损失只能由农村企业或农户承担,造成信贷风险,影响了金融机构对农村经济的信贷投入。我们对银行员工、中小企业和农民调查了解,有85%以上农村中小企业及农户难以取得银行贷款支持,他们反映:金融机构贷款审批条件高,贷款规模及审批权限限制,担保抵押无法落实。四、信用社改革对“三农”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一是当前进行的农村信用社系统机构改革,县信用联社成为农村信用社的唯一法人机构,乡镇基层信用社成为联社的下属机构,基层信用社只有很小的贷款权限,信用社放款权限受到很大限制,二是信用社对信贷人员考核过于严格,而对信贷员不作为行为很少考核,信贷人员放贷存有畏惧心里,有的信贷人员宁可不放款也不承担贷款风险责任,使急需贷款的企业和农户很难得到信贷支持,三是由于办理贴现业务风险小,收益快,信用社热衷于办理贴现业务,四是由于机构改革,信用社一些领导、信贷人员工作变动,有的贷款企业或贷款户只认原来信贷员,对催收贷款增加了很大难度。五、对策建议一是做好县域农村产业行业的转化。对处于城市边缘地带县域农村作为当地支柱产业一些火电、水泥、造纸、纺织、化工等行业,国家不要一棍子打死,给予一定优惠政策和补贴等予以转产,企业转产给予其相应的时间,维护农村经济和金融的和谐。二是金融机构要积极开拓新的营销项目。县域金融机构在新农村建设中要有所作为,积极开拓新的营销项目工程,政府部门努力提供优良的建设项目,如元氏县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支持蟠龙工业供水农村基础改造项目,2008年准备支持的元氏县东张工业园区路网改造项目,元氏县槐河综合治理农村基础建设项目,石家庄红旗大街南延元氏路段路网建设项目等。三是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适度放宽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建立以农村信用社、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为主导,积极培育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四是建立农村保险体系,积极发展农村保险市场,提高农村经济抗灾和补偿能力,有效降低农业贷款风险。五是加强金融法制建设和社会征信宣传教育,为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发展提供政策法律保障和社会信用环境,促进农村企业和农民信用意识的提高。六是建立科学有效的小额农贷发放考核体系。可尝试改革创新小额农贷管理模式,成立由若干家农户组成的农户互助组织,信用社人员负责对互助组织中的农户进行诚信及生产经营方面的资格审查,同时要求互助组织全体成员与信用社签订“诚信互助协议”,信用社人员贷款发放可采取“集中审核、批量发放”的方式,减少贷款管理成本和信用人员少的问题,互助组织成员一户出现违规行为直接影响到互助组织其他成员的利益,形成互相协作、互相制约与互相激励的机制,以些来降低信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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