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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书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秘书职业资格证书

时间:2008-11-21 9:46:5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根据《职业教育法》的规定,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6年在推广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工作,几年来做了大量的实质性的工作。秘书职业资格证书是1997年劳动保障部推出的第一个统考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适用范围从事办公室工作、日常事务性工作、协助上司处理工作、为上司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秘书资格证书统一鉴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管理,是国内唯一的秘书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统一教材、试卷、考试时间,证书通用。获取秘书资格证书的申报条件: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4)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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