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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限期治理任务工作通知

污染源限期治理任务工作通知

时间:2014-10-16 7:47:1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近年来,我县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污染防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目前仍有一批污染源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对环境污染十分严重。一些单位至今未按下达的有关锅炉烟尘、噪声限期治理文件要求完成治理任务,锅炉烟尘、噪声超标准排放,致使锅炉污染扰民问题不能得以彻底解决;一些企业,废水超标排放,致使水体污染,严重影响农业灌溉及渔业养殖水质。对此,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上访不断。针对上述情况,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环境质量,消除污染隐患,保障群众健康,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以及国家、省、市“开展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有关规定,决定,对煤炭局等42家单位下达锅炉限期治理任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限期治理工作由县环保局统一负责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协调配合。2、锅炉烟尘、噪声治理任务必须于2014年10月20日前完成新建锅炉必须配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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