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2014年某县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2014年某县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4-3-23 7:57:5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2014年某县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关于深入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和市委《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及县委《实施意见》,为确保全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序开展,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教育实践活动参加范围全县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是:县级机关、县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乡镇、村、社区,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具体包括:1.县级领导班子县委、县人大政协2.县法院、县检察院3.县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县委办、人大办、办(民族局、法制办、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驻兰办、县宾馆)、政协办、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工商联)、县委农办、编办、机关工委、老干局、党校、档案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科协、文联、财政局、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信局、教科局(体育运动中心)、民政局(梨园口战役纪念馆)、司法局、住建局(人防...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