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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资金会计核算方法之我见

一事一议资金会计核算方法之我见

时间:2006-11-29 18:45:0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本人以为《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对“一事一议资金”规定的核算方法欠妥。1、筹资过程工作量太大。每个村少则几百户,多则几千户。按制度规定,筹资过程需要登记两遍“内部往来”及其明细账。试想几百户几千户,得让一名村会计登记到啥时候?再说也无此必要。不如改为:按实际收到金额借记:“现金”,按尾欠金额借记:“内部往来”(同时按欠款人逐户记入明细账),按应收总额贷记:“一事一议资金”。2、用资过程业外人士不易理解。该账户的对应关系,不象“经营收入”与“经营支出”那样清晰。不如改为象“应付福利费”那样收支合一。即:筹资收入记入本账户的贷方,逐笔用资支出不在记入在建工程账户(只有不使用一事一议资金的工程项目,才通过在建工程账户核算),而是改为记入本账户的借方及分析栏内。让人们很直观的就能看出,该项资金到底干什么用了。形成资产时,再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记“公积公益金”。不形成资产的,公共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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